欢迎光临~贝博下载-专业生产各种粉碎机,不锈钢破碎机,五谷杂粮磨粉机,炒货机,制丸机,压片机
语言选择: 中文版 ∷  英文版

销售案例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贝博下载    发布时间:2024-03-15 06:54:20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17,399,564.70元 ,母公司纯利润是860,757,837.2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20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860,757,837.2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075,783.72元,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3,037,891.86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4,788,656,182.20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35,485,577.05 元。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512.8万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682.75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30元(含税),计派送现金红利220,409,1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于1999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主营业务为生命营养品、医药制造类产品及医药商业。

  生命营养品主要为合成维生素E、维生素A、天然维生素E、维生素H(生物素)、维生素D3、辅酶Q10、β-胡萝卜素、斑蝥黄素、叶黄素、番茄红素等维生素和类维生素产品。

  医药制造类产品主要为抗耐药抗生素、抗疟疾类等医药原料药,喹诺酮、抗耐药抗生素、降糖类、激素类等医药制剂产品,以及叶黄素、天然维生素E、辅酶Q10等大健康产品。

  医药商业主要是公司下属医药流通企业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以配送中标药品为主,以零售为辅,营业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品、第一类、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等。

  公司所有物料均按生产的基本工艺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采购,建立了原材料供应商评价体系和原材料检验控制制度,审定合格供应商并定期复核,保证原材料的品质。提供用来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商需经过FDA、TGA等认可。

  公司医药商业主要是通过直接向制药公司进行采购,代理其产品在浙江省的销售,或向其他销售代理商采购药品后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商与批发商。

  目前公司的各生产线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生产。销售部门制定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调度部门制定生产总计划并了解进度,统一协调;车间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门监督安全生产;质量保证部负责对生产的全部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和工艺流程做监督检查。

  生命营养品根据适用对象分动物营养品和人类营养品,大多数都用在饲料添加剂,以及食品、膳食补充剂和化妆品领域。动物营养品以国内销售及主要按自营出口的方式销售至欧美地区,同时也通过国内外贸易公司或中间商销售至南美、东南亚等非主流市场。人类营养品主要是通过与规模较大的膳食补充剂生产企业、大型化妆品公司直接建立业务关系,并与有实力的分销商建立合作关系。

  医药原料药绝大多数用于出口,且以自营出口为主,少量通过贸易公司、中间商出口。医药制剂产品则主要是采用直营队伍销售和区域招商代理两种模式进行销售。

  医药商业主要是公司下属医药流通企业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在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下,以公立医院为主要目标市场,以服务为手段,凭借规范经营、规模经营来赢得发展。

  维生素是人和动物生长必须摄取的微量有机物质,市场需求大多数来源于于其下游的饲料、食品、医药等领域,总体需求平稳低速增长,供给集中度高,市场行情报价长期呈现周期性波动。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外维生素企业生产不稳定,导致供应紧张;维生素下游市场需求具有一定刚性,需求保持稳步增长。供给紧张叠加需求量开始上涨,自2020年3月起,企业主导产品维生素E、维生素A市场行情报价较2019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涨。

  医药关乎民生,周期性、区域性不明显。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疾病谱的逐步扩大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国内制剂销售显而易见地下降,下半年逐步回到正常状态。报告期内,《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续相关指导原则和细则纷纷出台,使得监管理念更具科学性,对于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具备极其重大意义;集中采购工作持续推进,涉及品种数量多、覆盖面广,都是临床用量大、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规,直接影响药价进一步下降;以免疫治疗、靶向治疗和细胞治疗为代表的新一代生物技术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生物医药行业正在发生十分深刻的变化。国际上,这次新冠疫情使欧美国家重新认识到原料药的重要性。国内,原料药话语权空前提高,原料药企业的重要性和竞争力逐步提高。

  公司作为全国医药大型综合性化学制药企业,2009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列为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入围了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名列第58位);2020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十强(名列第8位)。“高效脂肪酶催化制备脂溶性维生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类胡萝卜素的合成新技术”项目获浙江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无结晶型态盐酸万古霉素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以及它的药物组合物专利”获浙江省专利优秀奖。新昌制药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评为优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脂溶性维生素、类维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抗耐药抗生素等系列新产品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合成维生素E,维生素A,天然维生素E,β-胡萝卜素,斑蝥黄素,盐酸万古霉素,拉宁及达托霉素等产品居国际国内前列;公司制剂产品: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商品名“来立信”),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商品名“来可信”),注射用拉宁(商品名“加立信”),米格列醇片(商品名“来平”),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商品名“太捷信”)在国内市场占有主体地位。目前,浙江医药已发展成为一家技术先进、规模庞大、实力丰沛雄厚、对全球市场具有影响力的医药企业。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受到沉重打击,各大经济体呈现不同程度的衰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正确部署下,国内疫情得到一定效果控制,经济稳步复苏,我国成为全世界经济正增长的唯一主要经济体。面对极具挑战、极其困难之大变局,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号召,科学部署,制定相应制度规范,实现对疫情的有效管控,顺利复工复产。以高水平发展为主线,扎实做好生产经营,持续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在逆境中劈波斩浪,主营业务实现逆势增长。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69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3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29%。

  报告期内,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纷纷出台,“运动式”监管和应急处理成为常态。面对日趋严峻的安全管控形势以及应急管理领域无限追责的压力,公司紧紧围绕“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应急管理方略,认真做好合规性工作和安全标准化文件体系再梳理工作,持续推进全公司的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推进综合安全监管+专业性安全监管(1+X)相结合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推进三废的资源化、减量化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公司下属分公司昌海生物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2020年浙江省省级绿色工厂,被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绍兴市“无废细胞”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随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主体责任及相关制度落地,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国家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对药品注册管理作出了全新的制度设计,使得监管理念更具科学性,对于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具备极其重大意义。目前,公司共有在研新药新产品项目37项,处于临床研究或BE阶段3项,申报生产13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已申报及在研13项。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诺氟沙星片(0.1g)、米格列醇片(50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2021年3月,公司产品注射用拉宁(0.2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磷酸西格列汀片100mg、50mg两个规格获批《药品注册证书》,该品按照化学药品4类注册批准,根据相关规定视为通过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公司的ADC创新药生物大分子项目,2020年8月进入ARX788治疗HER2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II/III期临床研究,该临床研究正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49家中心同时开展。ARX788胃癌临床研究I期已完成所有受试者入组,2021年2月获批开展用于胃癌和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治疗的II/III期临床试验。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发明专利29项,授权发明专利20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644项,授权发明专利243项,其中授权国际发明专利91项。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高效脂肪酶催化制备脂溶性维生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类胡萝卜素的合成新技术”项目获浙江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无结晶型态盐酸万古霉素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以及它的药物组合物专利”获浙江省专利优秀奖。公司入围了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名列第58位);入围2020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十强(名列第8位)。新昌制药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评为优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董事长李春波先生获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顺利推进维生素E前体技改项目,各项工艺指标达到预计要求;维生素A技改工作获技术进步及产能提升;β-胡萝卜素项目生产的基本工艺优化,产能提升,成本下降;维生素A起始原料柠檬醛实现了产业化,维生素A形成完整产业链。

  报告期内,子公司创新生物万古霉素无菌喷干项目已经提交NDA资料,研发、生产、技术、质量无重要缺陷,目前正在等待FDA现场检查中。大健康产品行业迅速增加,市场上已有10个保健食品和4个固体饮料冲剂、1个压片糖果在正常销售,报告期内新增来益牌钙维生素D咀嚼片等五个产品的保健食品备案号,来益牌雨生红球藻提取物软胶囊获得注册批件。

  报告期内,子公司昌海制药通过了达托霉素FDA审计;药用级维生素E、生物素通过了出口欧盟证明;左氧氟沙星通过了重要客户的审计认证;万古霉素、米格列醇、拉宁等项目已完成安评、环评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土建施工阶段。

  公司下属医药商业子公司来益医药,顺应国家医改形势,抓住浙江省药械平台全品种配送关系调整契机,主动出击,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针,加强供应商的开发与合作,共争取到10235个品规的配送权,比原可配送品种增加了25%,为销售的增长提供源泉和动力。建设互联网+战略性平台,抓药店减亏损,重线上线下,在互联网、新零售方面,先后进驻京东、天猫、拼多多等B2C平台设立旗舰店,入驻美团、饿了么等O2O平台,以及来益易点快药APP上线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命营养品实现销售额328,397.83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4.82%,同比增加43.79%;医药制造实现销售额203,703.0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7.80%,同比减少18.54%;医药商业实现销售额196,391.6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6.80%,同比减少12.08%。生命营养品、医药制造类、医药商业对公司的毛利贡献占比分别为47.53%、48.67%、3.70%。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依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期末公司将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等25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万元,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1年度审计收费需根据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9年度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企业来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赞同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4 月 22日召开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基于其在为企业来提供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以下修改:

  除上述第一百一十条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在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五人,实际参加监事四人,监事长张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陈春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陈春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此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0年年报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季报正文同时登载于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在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八人。董事李男行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李俊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朱建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彭师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春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制订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真实的情况,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要求,同时在注重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故赞同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报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季报正文同时登载于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大家都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企业来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赞同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真实的情况,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拟对企业独立董事津贴做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6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万元,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拟定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预案,符合公司发展状况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其提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17,399,564.70元 ,母公司纯利润是860,757,837.2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20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860,757,837.2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075,783.72元,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3,037,891.86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4,788,656,182.20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35,485,577.05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512.8万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682.75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30元(含税),计派送现金红利220,409,1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7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827,5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制订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真实的情况,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要求,同时在注重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故赞同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 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此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